需要什麼幫助?
關於密城信託
平台簡介
登入客戶端後,您可在線管理信託帳戶與資產。
主要功能
- 帳戶總覽:資產淨值、投資帳戶、信用額度與走勢一覽。
- 多帳戶管理:主帳戶下的多幣種子帳戶與持倉。
- 入金 / 出金:銀行電匯、現金、數字資產充值與多種出金方式。
- 信用卡:以信託資產作抵押擔保的實體 Mastercard 扣帳卡。
- 投資:瀏覽與參與投資產品。
- 活動與通知:統一的資金與信用卡動態。
如何開戶
我們採用邀約制:由客戶團隊與您確認需求後發出門戶邀請,您在線完成信託設立,帳戶隨信託成立自動開立。
流程
- 1 · 預約諮詢:通過預約諮詢與我們聯絡,確認信託需求與安排後,客戶團隊為您開通門戶登入。
- 2 · 設立申請:首次登入進入設立嚮導,填寫委託人資訊(證件、住址、稅務居民身份 CRS 自我證明、資金來源聲明)並登記受益人(至少一名)。
- 3 · 盡職審核(CDD):依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(第 615 章)對委託人與受益人進行身份與制裁篩查。
- 4 · 簽署信託契約:審核通過後生成《信託契約》(Deed of Trust,準據法為香港法律),在線閱讀並以電子方式簽署。
- 5 · 信託成立:受託人副署後信託即告成立,信託帳戶(含多幣種子帳戶)自動開立,即可注資。
收款虛擬帳號等注資安排為受託人提供的運營服務,隨帳戶開立一併配置,並非信託成立的法律要件。契約與帳戶資訊可隨時在「設定 → 信託」查看與下載。
信託設立流程
從設立申請到信託成立分四步,全程可在客戶端在線完成(證件核驗等環節可能需線下配合)。
四個步驟
- 1 · 設立申請:填寫委託人資訊(證件、住址、稅務居民身份、資金來源聲明)、登記受益人(至少一名)、確認信託名稱與安排,並上傳委託人證件影像。
- 2 · 盡職審核(CDD):依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(第 615 章)對委託人與受益人進行身份與制裁篩查。大額或複雜資金來源可能需補充佐證或線下訪談。
- 3 · 簽署信託契約:審核通過後生成《信託契約》(Deed of Trust),準據法為香港法律。您在線閱讀全文、電子方式簽署(登入密碼確認)。
- 4 · 信託成立:受託人副署後信託即告成立,信託帳戶(含多幣種子帳戶與收款安排)自動開立,即可注資。
受益人
受益人是信託結構的成員,可享有信託利益。設立時至少登記一名,需提供其身份資訊(姓名、與委託人關係、證件、國籍、出生日期)。受益人一經登記即成為信託當事人,後續如需增減請聯絡客戶團隊(屬信託結構變更)。
成立後的管理
信託成立後,您可在「設定 → 信託」查看信託概要(名稱、帳戶號、契約編號、類型、準據法、受託人)與當事人列表,並隨時下載信託契約。設立完成前,帳戶與資金功能尚未開放。受託人報酬與各項交易收費以門戶公佈的費率表為準(詳見費率說明)。
什麼是信託
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:委託人將資產轉移給受託人合法持有,由受託人按信託契約為受益人的利益持有、管理與分配。
信託契約會訂明各方的權利、權力與責任,以及資產的持有安排與分配原則。一項信託的基本角色有三方:
- 委託人(Settlor):設立信託、注入資產並表達意願的人。
- 受託人(Trustee):合法持有並管理信託資產、對受益人負有信義責任的一方。密城信託作為香港註冊信託公司(《受託人條例》第 78(1) 條),擔任專業受託人。
- 受益人(Beneficiary):信託利益的歸屬人,由委託人在受益人名冊中指定。
其他角色
視乎信託架構,還可委任保護人(Protector)、投資顧問或授權代表等角色,其權力與責任以信託契約的明確條款為準。我們的標準契約以委託人與受託人為當事人,受益人載於契約附表;如需其他角色安排,請在設立前與客戶團隊商議(詳見委託人的控制權與保留權力)。
兩份核心文件
《信託契約》(Deed of Trust)是信託的法律基礎,界定受託人的權責與信託條款;《意願書》(Letter of Wishes)是委託人給受託人的指引文件,不具法律拘束力,供受託人行使酌情權時參照(詳見意願書)。設立步驟詳見信託設立流程。
為什麼設立信託
信託常用於家庭財富傳承、資產持有與管理、照顧家人及跨代安排;它並非適合所有人的標準化產品,設立前應先評估自身需要。
信託帳戶與銀行帳戶有何不同
銀行帳戶中的資產在您本人名下;信託帳戶中的資產由受託人以信託名義合法持有,為您與受益人的利益管理。
- 法律所有權:銀行帳戶由您本人持有;信託帳戶的法律戶名為「CITYTRUST LIMITED ATF THE [您的信託]」,由受託人持有。
- 資產隔離:信託資產獨立於受託人的自有資產,不列入受託人的資產負債表;您在香港帳戶的資金存放於受金管局監管的持牌銀行客戶獨立帳戶(client money)。
- 傳承與連續性:信託可跨越個人變故延續管理,按契約與意願書安排傳承。
- 私隱:香港信託無需將委託人或受益人登記於公開記錄(詳見私隱與資產保護)。
信託帳戶並非存款帳戶:它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(DPS)保障;密城信託作為受託人按指令執行,不吸收公眾存款、不提供投資建議。
委託人的控制權與保留權力
把資產放入信託並不等於完全失去控制——控制程度取決於信託類型與契約條款,但受託人始終須按信義責任、契約與法律行事。
可撤銷與不可撤銷信託
可撤銷信託通常容許委託人在符合契約條件下撤銷或修改部分安排;不可撤銷信託則一般限制委託人單方面撤銷或取回資產。實際效果取決於契約文本、保留權力、資產所在地與適用法律,不能僅憑名稱判斷。
委託人可以保留哪些權力
香港法律明確容許委託人保留投資或資產管理方面的權力,而不影響信託的效力(《受託人條例》第 41X 條)。委託人也可以同時是受益人之一,並可透過意願書表達分配意向、保留有限的投資建議權,或保留委任/罷免特定人士的權力。但保留過多控制權——例如受託人形同橡皮圖章、資產實際上仍由委託人任意支配——可能影響規劃目標、帶來法律與稅務後果,甚至令信託被法院認定為虛假信託(sham trust)。
保護人
保護人(Protector)是可選角色,通常獲授同意權、否決權或委任/罷免受託人的權力,用作對受託人的制衡;其實際權力完全取決於契約條款。選任時應考慮其獨立性、可靠性、利益衝突、繼任安排及所在地法律的影響。
在密城信託的安排
我們的標準契約為全權信託:委託人在世期間保留信託資產的受益權益與指示權,並可經受託人接受後增減受益人名冊;注資、支付、兌換與投資均以指令形式提交,由受託人審核後執行,受託人可在完成合規審查前暫緩指令。委託人失能時,受託人依契約與最新意願書行使絕對酌情權(詳見失能與身後安排)。本文為一般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意願書(Letter of Wishes)
意願書是委託人寫給受託人的指引文件,說明家庭背景與分配意向;它一般不具法律拘束力,但受託人行使酌情權時會以最新版本為重要參照。
內容與效力
意願書通常說明家庭情況、分配原則,以及教育、醫療、生活費或其他特定安排。除非契約另有規定,意願書不等同於信託契約,也不必然對受託人具約束力;它應與契約保持一致,並隨家庭與資產狀況的變化定期檢視更新。
在門戶中管理
- 提交與更新:登入後在「設定 → 信託」上傳意願書(PDF 或圖片,5 MB 以內),可隨時提交新版本。
- 版本留檔:歷次版本由受託人留檔、不作刪除,管理時以最新版本為準。
- 與名冊的關係:受益人名冊的增減屬信託結構變更,須透過變更申請經受託人審核後執行,不能僅憑意願書改動。
信託可以持有哪些資產
信託可持有的資產取決於受託人的接受政策、資產的可轉讓性、估值與保管安排,以及稅務與法律要求;注資可以分批進行。
資產類別
一般而言,信託可持有現金與存款、上市證券、基金、私人公司股份、保險保單、部分不動產及其他資產;數字資產、槓桿資產、受限制資產與跨境資產通常需要額外的盡職審查與專業意見。
目前可在線管理的信託財產
- 法定貨幣:由多幣種子帳戶持有,支持銀行電匯與現金存入(詳見入金方式)。
- 數字資產:須先開通託管,由受託人以信託名義置於獨立託管安排之下(詳見數字資產託管與兌換)。
- 存款類投資產品:由獨立第三方提供,受託人按您的指令認購與贖回(詳見投資產品)。
其他資產類別不在線上平台的範圍內;能否納入信託須按受託人的接受政策個案評估,請與客戶團隊商議。
分批注資
您無需一次過把全部資產放入信託:可以初始信託財產開始,日後再陸續加入。每次注資都可能涉及估值、所有權轉移、稅務、外匯與反洗錢審查及相關文件;平台上的每筆入金均以實際收訖為準入帳,並附成交匯率快照。
分配與照顧受益人
分配方式取決於信託契約:受託人可按契約與您的意願,在特定時間、金額、條件或用途下作出分配,包括直接支付教育、醫療與生活開支。
一般原則
受託人可依契約授予的酌情權向受益人作出分配,也可直接支付受益人的教育、醫療、生活、保險或其他合資格開支。所有分配均須符合信託條款、受託人的審批程序及適用法律。
照顧未成年、年長或需要協助的受益人
信託可為需要照顧的家庭成員持有並管理資產,並按其教育、醫療、生活或照護需要作出分配。您可以在契約及意願書中設定適當的條件、年齡、分期安排或支出用途,由受託人在您失能或身後據此執行。
在密城信託的安排
私隱與資產保護
香港信託在私隱與資產規劃上具備結構性優勢,但並非規避法律義務的工具——密城信託在合規框架內為您守護資產。
私隱
香港信託無需將委託人或受益人的身份登記於任何公開記錄;受託人按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 486 章)、信託契約及內部資料保護政策處理您的資料,並承擔保密義務。但保密並非絕對:受託人可能須依法律、法院命令、監管要求、稅務申報(如 CRS/FATCA)、反洗錢與制裁審查、審計或其他合法的行政需要作出披露。
資產保護的邊界
妥善設立並管理的信託,可令資產按契約條款由受託人獨立持有,與您的個人身份適度分離,有助於長期規劃與傳承。但信託不能保證資產免受所有債權人申索、破產、婚姻、稅務、欺詐性轉讓、監管或法院命令的影響;尤其在已有或可預見的申索出現之後才轉移資產,可能帶來法律風險。資產保護的實際程度取決於設立時點、目的、資產所在地與適用法律,請就此取得獨立法律意見。
合規與透明
私隱不等於隱匿。密城信託依《共同匯報準則》(CRS)與 FATCA 履行稅務資訊申報義務(詳見稅務申報),並遵守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(第 615 章)。本文為一般說明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,請就您的具體情況諮詢專業顧問。
失能與身後安排
信託的一大價值在於連續性:即使委託人失能或離世,受託人仍能依契約與意願書不間斷地管理與傳承資產。
委託人失能時
若委託人喪失行為能力,受託人可依《信託契約》及最新《意願書》行使酌情權,繼續管理與處分信託資產,為受益人的利益保障資產的連續運作,無需就信託資產另行等待監護程序。
委託人身後
委託人離世後,受益人按受益人名冊享有信託資產 100% 的受益權益。資產已在信託架構內,傳承按契約條款進行,可減少逐筆遺囑認證(probate)帶來的延遲與公開。
信託與遺囑
遺囑一般在立遺囑人去世後才生效,並通常須經遺產管理程序;生前信託則在設立後即按契約條款持有和管理已有效轉入的資產。兩者可以配合使用——信託不一定取代遺囑,未納入信託的資產仍須由遺囑或法定繼承規則處理,請就整體遺產規劃取得法律意見。
調整安排
在世期間,您可通過受託人審核的名冊變更與更新《意願書》來調整安排(詳見登入後「設定 → 信託」)。本文為一般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多帳戶體系
您的主帳戶下設多個幣種子帳戶,分別持有法幣餘額與數字資產持倉。
子帳戶按地區 / 類型劃分(如香港帳戶、數字帳戶、美國帳戶、新加坡帳戶等),各自獨立記帳並計入總資產。
入金方式
支持以下入金方式:
- 銀行電匯:按彈窗提供的收款銀行資料匯入,匯款人姓名須與帳戶姓名一致。
- 現金存入:提交現金存入請求後按指示辦理。
- 數字資產充值:須先開通數字資產託管(詳見「數字資產託管與兌換」);開通獲批後,向託管方簽發的專屬鏈上地址充值,到帳按鏈上確認數入帳。
出金方式
支持多種出金類型,部分類型需經審批。
- 數字資產提幣(提幣地址須預先登記白名單並經審核,審核通過後設 24 小時冷靜期,冷靜期屆滿方可提幣)
- 現金提取
- 銀行電匯給受益人
- 內部轉帳
- 發票支付
- 投資支付
出金費率與到帳時間視類型而定,具體以提交時的提示為準。
內部轉帳
在您的子帳戶之間劃轉資金。
- 帳戶內劃轉:在您信託帳戶下的子帳戶之間劃轉資金,登入後於「轉帳」發起,實時入帳。
- 信託間轉帳:轉予其他 CITYTRUST 客戶的信託帳戶,免手續費;提交前請核對收款方資訊。
- 跨幣種劃轉:涉及幣種轉換時按提交時點匯率執行,每筆分錄附匯率快照,全程可溯。
內部轉帳費率 0.1%(最低 $5);單筆限額與到帳時間以提交時頁面提示為準。
數字資產託管與兌換
數字資產服務須先開通託管;資產由受託人以信託名義置於獨立託管安排之下。
託管安排
開通數字資產服務後,受託人將以信託名義為您的信託開設獨立託管金庫(客戶級隔離):數字資產存放於受託人委聘的合資格託管機構,並輔以機構級多方計算(MPC)等託管技術控制私鑰與轉帳審批。具體託管機構及安排可能因資產類別與業務需要而調整,以屆時向您披露的資訊為準。
充值
託管開通獲批後,系統展示由託管方簽發的專屬充值地址(按幣種與網絡區分);到帳按鏈上確認數入帳。
兌換
兌換統一以詢價(RFQ)方式進行,覆蓋數字資產與法幣外匯——數字資產兌換經受託人對接的數字資產流動性夥伴執行,法幣↔法幣兌換經外匯流動性夥伴執行(同一入口發起,法幣兌換在對應法幣子帳戶內完成、無須開通託管)。報價含市場點差,另收平台轉換費(見費率説明)。報價短時有效,確認成交即構成不可撤銷的兌換指令,買入資產於交收完成後同帳戶入帳。平台不提供訂單簿、槓桿或衍生品交易。
提幣
提幣地址須預先登記白名單並經受託人審核,審核通過後設 24 小時冷靜期;冷靜期屆滿方可發起提幣,提幣申請另經受託人審批後交由託管方簽名廣播上鍊。
用作擔保與還款
數字資產可按擔保係數(穩定幣 90%、BTC/ETH 70%、其餘 50%)質押進入信用卡擔保池獲取額度(詳見額度與質押);也可按 RFQ 報價處置沖抵信用卡帳單(詳見帳單與還款)。
卡片介紹
CITYTRUST SMART 卡是一張以信託資產作抵押擔保的實體 Mastercard 扣帳卡,由發卡合作銀行發行,可在全球接受 Mastercard 的商戶與 ATM 使用。
產品要點
- 實體卡,在線管理:卡片以實體形式寄送;查看卡片資訊、鎖卡、限額、帳單與還款均可在客戶端在線完成。
- 抵押擔保:消費額度由您帳戶內的抵押資產提供擔保(額度 = 擔保池 × 1:1),資產保留在您的信託帳戶內、僅作留置登記,不發生轉移。
- 額度共享:名下全部卡片共用同一額度池;抵押與卡片相互獨立——開卡不要求同時抵押,抵押可隨時調整。
- 全額還款卡:本卡為扣帳(charge)模式,帳單須在最後還款日前全額結清,不設循環利息。
誰可以持卡
持卡人限信託委託人本人或信託受益人(均已在設立信託時完成 KYC,申請時確認檔案即可),每人限持一張有效卡片。
申請與啟用
在客戶端「信用卡 → 申請新卡」發起,流程如下。
申請流程
- 1 · 選擇持卡人:從委託人本人與信託受益人中確定開卡人(已持卡者不可重複申請)。
- 2 · 確認持卡人檔案:證件資訊預填自信託登記,確認後遞交發卡合作銀行獨立核驗(身份與制裁篩查,通常數分鐘內完成)。
- 3 · 收貨地址與協議:填寫實體卡寄送地址,閱讀並同意《持卡人協議》與費率披露後提交。
提交後進入製卡寄送流程,約 7-10 個工作日送達,可在卡片詳情查看寄送狀態與運單號。
啟用
收到實體卡後,在卡片詳情設定 ATM PIN(4-6 位數字)即完成啟用;啟用前卡片不可消費。PIN 以加密形式儲存,任何人(包括客服)都無法查看。
額度與質押(LTV)
信用額度 = 擔保池實時價值 × 1:1,名下全部卡片共享;擔保池由您主動質押的帳戶資產構成。
質押與釋放
- 增加質押(獲取額度):在「調整質押」中選擇香港帳戶內的法幣持倉,或數字帳戶內的數字資產質押。質押為留置——資產保留在您的子帳戶內、僅登記鎖定,鎖定部分不可再用於支付、兌換或出金。
- 數字資產擔保係數:數字資產按擔保係數(haircut)折算擔保價值——穩定幣(USDT/USDC)90%、BTC/ETH 70%、其餘受支持幣種 50%;法幣不打折。額度與質押率均按折後擔保價值計算。
- 減少質押(釋放留置):隨時可申請釋放;為避免觸發追加擔保,釋放後仍有欠款時質押率(LTV)不得高於維持線 65%(無欠款可全部釋放)。
質押率(LTV)區間
LTV = 全部卡片欠款(已入帳 + 授權掛起)÷ 擔保池價值:
- 0% – 65%(安全):正常使用,無需操作。
- 65% – 75%(預警):觸及追加擔保線,建議增加質押或還款。
- 75% 以上(危險):暫停一切新消費與取現;若 24 小時內未補足,將按約定部分處置抵押資產,使質押率回落至安全線(65%);數字資產按市場可執行價(含點差)變現。帳單長期逾期亦會按未清餘額處置抵押清償。
抵押資產價值隨市場波動實時估值,價格下跌會即時收緊可用額度,請留意「質押詳情」中的健康度提示。
帳單與還款
帳單按月生成,須在最後還款日前全額結清。
帳單週期
- 帳單日:開卡日「對日」按月出帳(如 11 號開卡則每月 11 號出帳;遇小月對齊月末)。
- 最後還款日:帳單日後 21 天。
- 月結單:在「月結單」彈窗可查看各期明細並下載 PDF 月結單(含各卡消費明細與費用拆分)。
還款方式
- 帳戶劃扣:從法幣子帳戶即時劃扣沖抵帳單(支持 USD / HKD / CNH,按實時匯率折算)。
- 數字資產處置:持有數字資產的客戶可處置資產沖抵帳單——處置按詢價(RFQ)報價定價(含市場點差,另收平台轉換費,見費率説明),報價短時有效,確認後按報價 USD 淨額沖帳。
- 按卡還款:在卡片詳情可單獨償還該卡的已入帳欠款。
- 到期自動還款:開啟後,還款日從指定帳戶自動全額劃扣(USD)。
逾期安排
逾期未清將按未清餘額計收滯納金(5%,最低 $30);逾期 3 天卡片停用(結清後自動恢復);長期逾期將按約定處置抵押資產清償欠款。
消費 · 取現 · 限額
消費與取現實時佔用共享額度,手續費隨筆計入帳單。
消費
- 渠道開關:在線消費、境外消費、非接支付、ATM 取款四個渠道可在卡片設定中獨立開關,關閉後對應渠道的交易會被實時拒絕。
- 手續費:本幣(HKD)消費 0.5%,外幣消費 2%(含卡網絡轉換費),隨筆與本金一併計入帳單。
- 入帳:消費先以「待入帳」掛起佔用額度,商戶清算後轉為「已入帳」並計入當期帳單(清算金額以商戶終值為準)。
取現
- 在線取現:將額度內資金劃轉至本人香港帳戶,即時到帳並計入當期帳單;手續費 1%(最低 $3)。
- ATM 取現:持實體卡在貼有 Mastercard 標識的 ATM 憑 PIN 取現,受 ATM 限額約束。
消費限額
單筆 / 日 / 月 / ATM 四項限額可在卡片詳情自助調整,須滿足層級關係(單筆 ≤ 日 ≤ 月,ATM ≤ 日)且不超過產品上限(單筆 $50,000、日 $100,000、月 $500,000、ATM $10,000),儲存後即時生效。
卡片安全與爭議
凍結、掛失、交易爭議與敏感資訊保護安排。
凍結與掛失
- 凍結 / 解凍:臨時鎖定卡片(期間一切授權被拒絕),隨時可解凍,適合暫時找不到卡片的場景。
- 掛失補發:確認卡片遺失或被盜時辦理。原卡號立即永久作廢(不可撤銷),系統自動補發新卡(新卡號,約 7-10 個工作日送達),收取補卡費 $20 計入帳單;原有欠款與帳單不受影響。
交易爭議
對已入帳交易有異議(非本人交易、重複扣款、金額有誤、未收到商品/服務等),可在入帳後 60 天內於交易詳情發起爭議。受理後我們將聯同發卡機構與卡組織調查(通常 7-45 天):爭議成立將全額退回本金與手續費,不成立則維持原交易。爭議進展會在站內通知中提示。
敏感資訊保護
- 卡號 / CVV:在線查看完整卡號與 CVV 須驗證登入密碼(每次登入驗證一次)。
- ATM PIN:重置須驗證登入密碼;PIN 加密儲存、永不回顯。
- 通知偏好:交易通知、帳單提醒、安全提醒可按卡獨立開關。
投資產品
投資產品僅面向受邀客戶;產品由獨立第三方提供,受託人僅按指令執行。
產品與資格
- 產品目錄:以銀行存款類為主——定期存款(到期一次性本息)與通知存款(每日入帳),另有數字資產質押與借貸類收益產品;具體品種、利率、期限與額度以頁面展示為準。
- 資格:投資產品僅面向受邀客戶;標註「僅限專業投資者」的產品須符合專業投資者(PI)資格方可認購。
- 角色聲明:所有產品由具備相關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提供,受託人僅按您的指令安排認購與贖回,不提供投資、法律或稅務建議;涉及受規管的投資產品或交易時,您可能需要另行委聘持牌投資顧問或其他專業人士。本金與收益風險由您承擔。
認購與起息
提交認購指令即從來源帳戶扣款,指令經受託人提交第三方執行;執行確認後起息(持倉在確認前顯示「確認中」,執行未成立則全額退回)。
派息與到期
- 定期存款:按日計息、到期一次性本息自動回款至來源帳戶,無需手動贖回,不提供提前贖回。
- 活期類(通知存款/質押/借貸):收益每日入帳,本金可隨時贖回。
投資持倉記錄於信託帳本,可在門戶實時查看,相關分錄附匯率快照。投資涉及風險,產品條款以認購時披露的文件為準;如需協助,歡迎聯絡客服。
身份驗證(KYC/AML)
稅務申報(CRS/FATCA)
信託及其相關人士可能須履行 CRS/AEOI、FATCA 等申報與自我證明要求;設立信託並非減少或規避稅項的工具,稅務後果須由您取得獨立稅務意見。
申報義務
視乎信託的分類、受託人所在地、資產與帳戶安排,以及委託人、受益人等相關人士的稅務居民身份,受託人可能須依《共同匯報準則》(CRS/AEOI)與 FATCA 向稅務機關申報帳戶資訊。您須提供真實、完整並及時更新的稅務居民資料,情況改變時應盡快通知受託人。
在門戶中辦理
- 稅務居民自我證明:登入後在「設定 → 信託」填報稅務居民身份(最多兩個稅務管轄區及其稅務編號)與美國稅務人士聲明,可隨時更新。
- 定期覆核:受託人每年提醒您確認資料是否有變;如有變化,可直接提交資料更新申請。
- 年度收益摘要:在「設定 → 文件與報表」下載年度收益摘要,供報稅參考,不構成稅務建議。
信託與稅務
信託的稅務後果取決於委託人、受託人及受益人的稅務居民身份、資產所在地、收入來源、信託條款與分配安排,以及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。受託人不提供稅務意見;您應自行取得獨立稅務意見,並履行所有申報與繳稅責任。
資產獨立性
信託資產與受託人自有資產嚴格隔離、分開記錄與管理;即使受託人出現財務困難,妥善轉入信託的資產也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。
- 法律所有權與帳目:信託資產由受託人以信託名義持有,不列入受託人的資產負債表,與公司自有資金分開記帳。
- 銀行存放:香港帳戶的資金存放於受金管局監管的持牌銀行的客戶獨立帳戶(client money)之下,並按客戶分帳記錄。
- 數字資產:以信託名義置於獨立託管安排之下(客戶級隔離金庫),與公司自有資產分離持有及記帳(詳見數字資產託管與兌換)。
受託人出現財務困難時
一般而言,已妥善轉入信託並分開記錄的資產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,不會用於清償受託人的債務。實際保護程度仍取決於資產是否已有效轉入信託、登記與保管安排、適用法律,以及任何抵押或第三方權利。信託資產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(DPS)或投資者賠償基金(ICF)保障;資產獨立性聲明詳見免責聲明(第五節)。
風險披露
使用服務涉及一定風險,請知悉。
包括技術與系統執行風險、第三方資訊準確性等。完整風險披露與責任限制,見 免責聲明(第四節)。
信託終止與退出機制
信託關係的終止屬正式受託程序,採用預約申請制辦理;客戶端不設"一鍵註銷"通道。
信託終止涉及資產結算、費用清繳與文件交割,須由受託人按契約與法定程序辦理。流程如下:
辦理流程
- 1 · 預約申請:聯絡您的客戶關係經理(或經"聯絡我們"預約),提交終止信託的書面意願。
- 2 · 受託核算:受託人核對資產與負債——未到期定期存款、信用卡未清欠款、處理中的指令須先行了結或作出安排。
- 3 · 分配與轉移:按信託契約及您的指示,將信託財產變現劃轉或實物轉移至指定帳戶/受讓主體。
- 4 · 文件交割:簽署終止契據,結清受託費用,出具最終結單;信託帳戶隨後關閉。
注意事項
終止後,受託人依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的記錄保存要求留存必要資料。若僅需暫停使用線上服務而不終止信託,請聯絡客戶經理凍結登入,無須啟動終止程序。
費率説明
各項操作按以下費率計費;費率如有調整將提前通知。
信用卡收費
- 年費:免。
- 本幣(HKD)消費:0.5% / 筆。
- 外幣消費:2% / 筆(含卡網絡轉換費)。
- 取現:1%(最低 $3)。
- 帳單逾期滯納金:未清餘額的 5%(最低 $30)。
- 掛失補卡:$20 / 張。
登入後亦可在卡片詳情 → 設定 → 「費率披露」查看實時費率表。
其他費用
出金、兌換等操作的費率以提交時頁面展示的實時預估為準。
法律文件
聯絡方式
如需協助,歡迎通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的客戶團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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